年纪大了就会开始怀念从前么

几次想写点什么,却又不知道从哪开始,浑浑噩噩,又荒废了一年。

晚上看到个关于教育的文章,里面提学生自己制作作文集。我小时候,也按要求,至少挣扎着完成了那本可爱的作文集。现在已经想不起我到底在文集里放了些什么,更别说去找到那可爱的小册子了。它是我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收集成册的文集。那时候大概是三年级或者四年级,整本文集给了挺长的制作时间,可能是两周,也可能是两个月。总之,我打一开始就忘了这件事,必然是忘记的,因为那时我还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。后来应该是到了最后期限,班主任提起明天就要上交了,才发觉我究竟还有多少事情没做。临时抱佛脚吧,将过去自以为还可以的作文誊写几篇,随便画个封面,无论如何也要把作业完成啊。

无奈,字不仅写得歪歪斜斜,还特别慢,誊写了一篇之后,发现这比想像中的更难。那时我睡得很准时,每晚睡足9个半小时,到点就犯困,照这进度,通宵都来不及。但那时的我,可真是个小天才,仅仅花了那么一瞬间就悟出了册子的真谛:一两页那是不行的,太单薄,叫做作文纸。装订成册,是需要一定的页数的,这个页数,就是成败的关键。显然我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誊抄大量文字,但在有限的文字内,我可以缩小纸张大小,把原本一页的内容,放到2页,或者4页上去。手起刀落,一张A4变成2半,然后再对折一下,面积就只剩下1/4。配上合适比例的页头,页脚,抄写量瞬间下降。已经记不住那是12页还是16页的小本子,总之也不厚,封面用蜡笔画了片枫叶,想了想好像还缺点什么,又在下方补上了“袖珍版”三个字。终于,在睡意把我压倒前,完成了作业。这确实不对的,但以那时的我,实在是没有能力弥补这个错误了。

次日,我可能被点名了吧,应该是被点名了。在形形色色的册子里,我的那本是那么特别。我可爱的班主任,记不起她在看到那本子的时有没有笑,但现在码字的我确实笑出了声。她好像说我那是不是袖珍版而是“懒人版”。应该没有很严厉,宁愿相信班主任给了我很多偏爱,而不是被我逗乐了。

我可真是个混蛋,现在和过去都是。明明可以做到,明明一切都还来得及,却又懒惰,放任时间流逝,提不起干劲,总在错过后,才去追悔,痛苦,忘却之间一次又一次的循环。

从明天起,做个不那么混的蛋。